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能力研究与实践基地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职业能力研究水平,探索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就业等深度融合,经研究,山东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职业能力研究与实践基地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基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一)时间和方式:本次建设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2018年12月公布基地立项建设项目名单,颁发牌匾,2年后组织项目评估认定。
(二)推荐和认定:属高等院校、技师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推荐,申报基地可依托本校的院系、就业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等机构部门设立。属职业研究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的,直接以本单位申报基地。各院校、单位可同时申请设立多个不同专业项目的基地。各基地批准立项后每2年组织一次评估认定工作,评估合格的基地予以经费支持。
二、项目经费
各院校要加大对基地建设项目的经费投入,要根据建设内容足额安排经费预算。要积极争取社会行业企业的支持。我委员会对评估认定合格的基地,予以经费支持,每两年支持10万元。
三、材料报送
请有关单位于2018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将《山东省职业能力研究与实践基地申报表》、《山东省职业能力研究与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我委员会。
四、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号恒大帝景广场909室 职业能力建设部;联系电话:0531-66669769;电子版发送邮箱:sd_gov@126.com
附件下载(山东省教育科研网www.sdgov.org.cn)
附件1.山东省职业能力研究与实践基地申报表
附件2.山东省职业能力研究与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
山东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