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培养社区教育教学骨干,促进中青年社区教育工作者迅速成长,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将组织开展第二届“中青年社区教育教学新秀”评选活动,根据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章程》,特制定该项评选办法。
一、 评选对象
凡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个人会员或会员单位员工,直接从事社区教育教学活动(含社区教育管理工作)专职的教师,符合规定的评选条件,均可参加评选。
二、 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区教育工作,努力履行社区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教师资格证,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连续从事5年及以上社区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经历。
(四)刻苦钻研社区教育教学业务,胜任社区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能够起骨干带头作用,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教学效果良好,教学实绩显著,社区居民满意度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努力推进社区教育教学创新,作为核心成员在社区教育品牌建设、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开展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以社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全国(含协会、学会、研究会)表彰、奖励,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协会、学会、研究会)二等及以上奖。
2.所开设的社区教育课程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评为特色课程,或获得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二等及以上奖、或省一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一等奖;主持编写区级及以上社区教育教材1本,或街道级社区教育教材2本。
3.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积极开展以社区教育为主题的相关研究,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核心成员参与省部级(含协会、学会、研究会)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并在正式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社区教育教学研究的论文,或作为主要作者获得全国(含协会、学会、研究会)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或省、自治区、市(含协会、学会、研究会)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及以上奖。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申报人填写《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中青年社区教育教学新秀”评选申报表》,提供相关参评材料,向所在单位申请参评;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为避免重复申报,参评申请人只能由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2.申请个人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省级成人教育协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由省级成人教育协会初评后,签署初评同意的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内,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100088,联系人:赖立,010-62367406)。
3.中青年社区教育教学新秀评审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委会主任由学术委员会主任担任,评委由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成,人数为10-15人。实行回避原则,参评人员不准担任评委。
4.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评委应占评委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并获得到会评委三分之二票数同意方能通过
5.评审结果报送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核,之后在协会网站和会刊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如无异议,于适当时机颁奖。公示期中如有异议,经评委会核实并确认异议属实,即报协会领导审核,撤销其奖项资格,五年内不再受理其奖项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中青年社区教育教学新秀”评选申请表》(一式三份)。
2.表彰证书、获奖证书等荣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3.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如尚未结题请提供立项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4.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复印封面、目录和内容正文,一式三份);主持编写的教材(原件一份,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五、奖励与管理
获奖人员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将成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重点培养对象,优先推荐参与各类社区教育学习、培训活动,为社区教育教学新秀的快速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六、本办法由本协会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